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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推出《公益诉讼苏州宣言》

日期:2005-10-19 9:56:54 来源:http://www.southlawyer.net 查看:[ ] 作者:南方律师网
来源:中国律师网  2005-10-16 16:17:47.0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在10月16日结束的“公益诉讼、人权保障与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律师宣读了研讨会形成的《公益诉讼苏州宣言》,这是中国律师第一次在公益诉讼领域中推出的行动宣言。



  以下为《宣言》的具体内容:


  目前,我国公益诉讼蓬勃发展,已有诸多法律人关注和参与公益诉讼,公益案件、公益法律机构不断出现,并且影响越来越大。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表明,公益诉讼,连接了个案与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价值:

  其一,为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提供具体制度安排,有助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为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提供现实途径和司法保障;增强法律可适用性,完备诉讼制度,完善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宪法原则;解决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冲突,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矛盾,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其二,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开辟新的司法救济途径,有助于保护国家利益;为依法解决国外跨国公司、垄断公司损害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司法救济途径,有助于保护民族利益。

  其三,为制度性冲突提供理性处理平台,在援引、审查、讨论、探索相关制度的过程中,由个案而制度,以法治的方式实现法治,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发展。

  我们建议国家基于社会转型和法治进程需求,根据当前公益诉讼发展的需求适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我们倡议全国律师同行:积极参加公益诉讼实践、推动公益诉讼发展, 从我做起,讲究策略,强化正义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关心弱势群体,维护公共利益;我们希望,通过关注、援助和研究个案,促进司法改革和法律完善,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独特作用。



200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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