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制动态 业界动态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律文书 律师指南 诉讼指南 执行指南
案例评析 名家讲演 仲裁实务 法学研究 经验视角 热点评论 一飞时评 涉台法律 人权关注 留言咨询
 会员:
密码:
忘记密码
2005.11.24 星期四 10:04:00
最新报道
热点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业界动态
广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

日期:2006-11-22 11:19:09 来源:http://www.southlawyer.net 查看:[ ] 作者:南方律师网

 

来源:中国律师网  2006-11-19 16:28:26.0  刘耀堂 


 
   

开幕式


  11月18日-20日,广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广州亚洲国际大酒店召开,薛云华律师当选连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叶港被聘为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11月18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9日审议通过了第七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报告,讨论通过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副会长、会长,聘任了秘书长。(第八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新任领导名单

  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工作,希望全省各级律协和广大律师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展服务,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他还对律师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在开幕式上讲话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伟雄,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旭东,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王承魁,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刘任洲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广东省警察协会、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商业联合会等协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北京、上海、河南等省市律师协会为会议发来了贺信或贺电,对广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

  律协工作改革新举措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9位律师代表组成的第八届理事会。由于从本届开始取消了常务理事会,因此理事会成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据了解,理事会的职权与以往的常务理事会基本相同,取消常务理事会是为了精简机构,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

  广东省律师协会从第八届开始增设监事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选举办法》,大会从律师代表中差额选举出了5位律师代表组成监事会,对律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建立健全“议、决、执、监”的行业组织架构体系。监事由代表直接产生,新任理事、会长和副会长都不能担任。

  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并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律师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理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代表大会。任期三年,与全国律协保持一致,既可以充分发挥律师代表的作用,还不影响律师自身工作。


大会现场


  民主选举产生律协领导机构

  第八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等领导机构组成人员都是经过层层推选并经过律师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产生,充分发扬民主并充分发挥律师代表的作用。

  59名理事候选人由各地区代表团按照相应名额从代表中推荐,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后交由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不再由大会主席团事先确定。

  监事实行差额选举,监事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理事候选人以外的代表中提出,并交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的选举一样,6位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提前一天发放到所有代表手中,第二天采取差额的方式选出5位监事。

  会长、副会长采取差额的方式选举产生,并充分体现出区域性和代表性,在当选的8位副会长中,广州1名,深圳2名,佛三1名,东莞1名,珠海1名,湛江1名,韶关1名。其中两名会长候选人还分别进行了竞选演讲。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在闭幕式上讲话


  在20日的闭幕式上,大会主持人宣布了新任律协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新任会长薛云华发表施政演讲,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伟雄发表重要讲话,对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副会长朱征夫致闭幕词后,大会在国际歌声中拉下了帷幕。


摄影:法制日报记者 罗荣



在刚刚闭幕的广东省第八次律师大会上,300余名律师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律协会长、副会长,并聘任了新的秘书长、副秘书长。

  会 长:薛云华

  副会长:朱征夫 李淳 陈锡康 肖 文 黄思周 崔 峰 陈紫芸 陈小雄

  秘书长:叶港

  副秘书长:刘玲




会 长:薛云华


副会长:朱征夫


副会长:李淳


副会长:陈锡康


副会长:肖 文


副会长:黄思周


副会长:崔 峰


副会长:陈紫芸


副会长:陈小雄


秘书长:叶港


副秘书长:刘玲




摄影:法制日报记者 罗荣










 

相关文章
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为我市律师…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要求认真贯彻落…
律师收费将有政府指导价 单宗刑案…
关于选举广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
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
中美律师“公益诉讼、人权保障与和…
全国律协推出《公益诉讼苏州宣言》
广州市律师协会转发关于广东省律师…
关于联合举办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的…
全国律协关于举办“并购项目流程管…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电话: (020)133 3288 2183 QQ:280591283 邮箱: southlawyer@yahoo.com.cn
Copyright(c)2003--2006 www.south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